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光伏能源建设项目投资人招募(项目编号:ZYT-20231106-034),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招募内容
1.1项目概况:根据分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计划,拟在分公司辖区内办公场所屋顶、各乡镇支局所屋顶、仓库屋顶、数据中心等约7万m²屋顶建设约6.2MW屋顶光伏发电站,现择优采购一家供应商负责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保修。
1.2招募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招募内容: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建设,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建设、日常运行、维护、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项目地点 |
1 |
CP01112太阳能发电设备 |
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 |
/ |
约107个站点 |
常州,比选人指定任一地点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交付期: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80天内完成项目所有站点的建设及并网发电。
1.2.2服务期限:自所有站点并网发电验收合格起20年,服务期限内,由中选人负责投资建设、日常运行、维护、保修等工作。
1.2.3服务地点:常州(含金坛、溧阳),比选人指定任一地点。
1.2.4服务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5标包划分及份额: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1人,中选份额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参选人在供电公司对应站点电费单价的基础上折扣报价,参选折扣最高限价为85%,参选人参选折扣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参选人参与应答。
2.1.2参选人须提供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截屏打印件。
2.1.3参选人须具有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一起同类光伏电站投资建设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工作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等),如为框架协议,还须提供订单或发票等证明材料。时间以单项合同或订单(或发票)日期为准,金额以单项合同或订单/结算发票为准,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证明业绩工作内容及金额的,不予认可。
2.1.4参选人须能够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复印件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国税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或提供2023年1月1日后参选人开出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承诺书)。
2.1.5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0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07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和平中路332号2号楼204室(前往报名之前,请电话咨询13382868880)。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潜在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标书费银行汇款回执,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购买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汇款的方式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银行账户(详见比选公告第9条联系方式中的开户名、开户银行和账号),银行电汇、网银汇款的均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须与参选人的单位名称一致)。电汇时请在电子汇款备注栏中注明:“光伏投资+标书费”。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15日14时00分 。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中吴大道夏雷村电信物资采购中心1号楼302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本项目不涉及 。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
地 址:常州市和平北路29号
比选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姚晶
电 话:13382868880
电 子 邮 件:yaojing007@126.com
地 址:常州市天宁区和平中路332号2号楼204室
邮 编:213000
开 户 银 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西支行
账 号:12590267491010800009770
9.2异议接收方式
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06 日